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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3 大 中 小
忻环发〔2019〕86号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忻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管理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晋环土壤〔2018〕28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1月8日印发了《忻州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土壤科及执法队为成员的督查考核组,于2019年8月至9月对全市80家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及汽车维修(4S店)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9年产废企业申报情况
2019年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共申报产废企业205家(含一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
二、抽查工业产废企业考核情况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晋环土壤〔2018〕28号)要求,我局2019年1月8日印发了《忻州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忻环发〔2019〕2号),并于2019年8月6日以忻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对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通知》(忻环发〔2019〕61号),对全市80家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及汽车维修(4S店)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其中工矿企业58家,53家考核达标(包括1家经营单位考核达标),4家基本达标,1家不达标;医疗机构14家,11家考核达标,2家基本达标,1家不达标;汽车维修(4S店)8家,6家达标,2家基本达标。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各县(市、区)产废企业考核汇总表及考核情况详见附件1、2)
三、存在的问题
1、产废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瞒报、漏报数量、种类的现象;2、未在显著位置粘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3、危险废物储存台账记录不全;4、贮存场所不规范、标识不规范、制度不上墙、责任不到人;5、未编制危废突发应急预案、未组织应急演练;6、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等。
四、督查考核结果
此次考核对全市15个县(市、区)涉及产废的部分企业进行了抽查考核(除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之外),评为A级的有忻府区、河曲县、神池县,评为C级的有五寨县、五台县,其他县为B级。(详见附件3)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分局接到通报后,对市局抽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在10月中旬之前完成整改,繁峙县、五台县分局将辖区内考核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市局。对发现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责任人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确保产废企业全部达标。
联 系 人: 王希成 常伟荣
联系电话:0350-3122661
电子邮箱:xzhbgf@163.com
附件:1、《忻州市2019年各县(市、区)产废企业考核情况汇总表》
2、《忻州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3、《忻州市2019年各县(市、区)产废企业考核情况评级表》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