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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时间:2021-05-13        大    中    小     

  为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交办忻州市群众信访举报第二十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批   2021年5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SX202105040040 

  枣林镇柳树坡村,婧城铁矿将矿渣尾矿倾倒在举报人的20亩耕地里和5.5亩的果园;8亩林地300多颗核桃树。 

  忻州市代县 

  生态土壤 

  反映的婧城铁矿实为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车间)。经调查,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二车间)生产时产生的尾砂全部排入尾矿库堆存,该尾矿库为柳树坡麻地沟尾矿库,位于柳树坡村村北、厂区西南侧150米的一处黄土冲沟内。该尾矿库于2009年10月开始建设,2010年6月建成,2010年8月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8月停止使用,2014年完成闭库设计,2015年10月正式闭库,全部覆土并进行了植树绿化,2015年12月19日完成尾矿库闭库工程,由原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竣工验收。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该问题重复举报多次,当时经实地勘查柳树坡村村北、村西均未发现铁矿尾矿、矿渣倾倒在耕地里。2021年5月6日再次对该企业闭库尾矿库及周边进行现场勘查,尾矿全部堆存于环评批复的尾矿库,未发现耕地中倾倒、堆放尾矿的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代县农业农村局调查,举报人共有两块果园地,距该闭库尾矿库约200米。柳树坡村西果园约4亩,地块不平,阶梯小块、沟洼。主要栽种白水杏树约160棵、葡萄45行、核桃约50棵、苹果树10棵、桃树10棵、李树5棵。果园内果树树龄不等,栽植无序,品种混乱栽植。现果园清洁干净无杂草。七亩堰果园约1.5亩,有梨树60棵,树龄老化,管理粗放,地面杂草丛生,未发现堆放矿渣、尾矿。反映闭库尾矿库附近有5.5亩果园举报情况属实,但未发现果园内倾倒矿渣、尾矿的情况。 

  经代县林业局实地调查,并通过GPS采集坐标点,对比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该闭库尾矿库库址原为村集体荒地,不属于林地。尾矿库闭库后未移交柳树坡村委会,精诚矿业公司在地内栽植油松进行绿化,2021年5月6日现场核查,该闭库尾矿库未发现8亩300多棵核桃树地,不存在倾倒矿渣、尾矿倾倒在亩300多棵核桃树地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对闭库尾矿库定期开展自查,安排专人加大对尾矿库及周边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 

  D2SX202105040041 

  举报人4月7日开始就向督察组反映“枣林镇柳树坡村,金城矿业(负责人潘当仁)的尾砂库不覆盖,扬尘污染大,污染村民的树木”的问题,敷衍整改,至今没有解决,但是从4月7日至今枣林镇书记韩建中每天派人到举报人家威胁举报人,告知如果再次跟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问题就抓举报人。当地政府势力太大,希望督察组亲临现场,举报人质疑反映五六次为什么得不到解决? 

  忻州市代县 

  大气,土壤,生态 

  经调查,反映的尾矿库实为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二车间)已于2015年10月闭库的麻地沟尾矿库,位于柳树坡村村北、厂区西南侧150米的一处黄土冲沟内。该尾矿库于2009年10月开始建设,2010年6月建成,2010年8月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8月停止使用,2014年完成闭库设计,2015年10月正式闭库,全部覆土并进行了植树绿化,2015年12月19日完成尾矿库闭库工程,由原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竣工验收。2021年4月9日现场勘查发现,已闭库尾矿库南侧、西侧坝体因受雨水冲刷导致部分尾砂裸露,未及时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举报扬尘污染情况属实。2021年5月6日现场勘查该闭库尾矿库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了全面整修,南侧、西侧坝体尾砂裸露部位已全部黄土覆盖,并播撒草籽,进一步防风抑尘。 

  经代县林业局实地调查,并通过GPS采集坐标点,对比《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该尾矿库库址原为村集体荒地,不属于林地,尾矿库闭库后未移交柳树坡村委会,精诚矿业公司在地内栽植油松进行绿化。经枣林镇人民政府调查证实,举报人执意铲除闭库尾矿库内种植的油松,自行插种柳树枝,于2016、2017、2018年分三次栽种,目前地内大小树苗、枯树共1031株。目前该闭库尾矿库已全部黄土覆盖,未发现尾砂污染的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代县公安局和枣林镇派出所调查,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5月5日,枣林镇派出所未接到枣林镇辖区内村民因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遭到打击报复的报警,以及指挥中心指令报警求助警情。枣林镇党委、政府自接到问题清单以来,积极主动联系涉事企业,依法依规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进行处置,从未有任何威胁举报人的行为。举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该问题与第三批(D2SX202104100020)处理情况相同,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已于2021年4月30日对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二车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忻环代分罚〔2021〕43号),处罚4.5万元。目前尾砂裸露部位已全部重新进行黄土覆盖,并播撒草籽,进一步减轻扬尘污染。 

   

   

   

   

  3 

  D2SX202105040061 

  轩岗镇四十亩村林厂占用村民耕地种树问题,村民举报后圈地铁丝网未拆除。轩岗镇政府未发放村民的林权证。村民要求拆除铁丝网,发放林权证,恢复耕地。 

  忻州市原平市 

  其他污染 

  1、该问题与第二十三批编号:D2SX202104290020反映问题部分重复,反映问题属实。2021年5月1日,轩岗镇人民政府对紫荆山林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20日内拆除全部护网,由四十亩村民小组监督执行。2021年5月6日,现场检查时,轩岗镇政府、原平市自然资源局、原平市公安局、原平市林业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已对紫荆山林场的护网进行拆除,并对四十亩村撂荒地育林坑完成平整工作。2、2010年至2012年,原平市林业局开展了林权证登记和发放工作;2012年6月18日,轩岗镇政府领取共计24本林权证,并发放至四十亩村委会。2010年,四十亩村委会由于“林地面积少、荒山荒坡多、分配不均、村民不愿承包”等因素,组织召开了“四十亩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最终决定:全村所有荒山荒坡及林地,按人平均分配上报;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归村集体所有;产生利益由全体村民均分;林权证收归集体统一保管,不予向每户村民发放。2019年,产权制度改革时,四十亩村支两委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决定继续按照2010年方案继续执行。群众反映“未发放村民的林权证”,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8日,四十亩党小组召集包村干部、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召开会议,研究本村林权证发放事宜,经参会人员一致表决,村所有荒山荒坡及林地仍归村集体统一管理,所有股民共同受益,林权证不予发放,由村集体统一管理。 

   

   

   

  2020年5月6日,轩岗镇党委对四十亩村原党支部书记、现党小组组长履职不到位进行通报批评。 

  4 

  X2SX202105040011 

  1、位于忻州原平市东街村的朔黄铁路在通往西泥河村的乡间路边、河道上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希望能拉走合理处置,不要简单黄土覆盖,糊弄老百姓。 

  2、在忻州原平市柳巷村东南方向,有一卧牛河河道(也称下原平水库),有人在水库的西北方向长时间往里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影响附近人们垂钓、游玩。以前也有人反映过,但没有彻底解决,这次希望把倾倒的垃圾清挖,不要推到河道里,再用土覆盖了。 

  忻州市原平市 

  土壤水 

  1、群众反映倾倒垃圾的地点位于东街村和西泥河村之间。周边居民在此地堆放生活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经现场核查:垃圾堆放量约500立方,占地2亩。“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情况属实。 

  2、经南城街道办事处核实:牛卧河河道(也称下原平水库)是下原平村用于浇地的蓄水池,不是水库和河道。 

  (1)2020年10月以来,有村民拆除旧房,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在柳巷村东南方向、卧牛河河道水库西北方向蓄水池边,堆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情况属实。 

  (2)经查阅2021年以来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举报资料,未发现有关该问题的群众举报。 

  部分属实 

  1、2021年5月6日,王家庄乡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忻州市原平市东街村的朔黄铁路通往西泥河村的路边、河道上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编号X2SX202105040011)”的整改工作方案》。5月7日,王家庄乡政府、唐林岗垃圾处理厂按照《方案》要求,正式开展清理工作。5月14日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原平市住建局按照联合调查组要求,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2、2021年5月5日,南城街道办事处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组织街道、村两级干部将柳巷村东南方向、卧牛河河道水库西北方向蓄水池边的垃圾,清运至云水镇南岗村垃圾填埋场。目前,该区域已恢复原貌。 

   

   

   

  1、2021年5月6日,王家庄乡党委对东泥河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2、2021年5月6日,南城街道党工委对柳巷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5 

  D2SX202105040042 

  聂营镇杨家沟村,村西边有个矿山(铁矿)将矿渣倾倒在耕地里,(该企业距离耕地1公里左右)为了矿山开发修建道路,毁坏林地。当地一直不解决此问题。 

  忻州市代县 

  土壤 

  反映的代县聂营镇杨家沟村实为聂营镇羊角沟村,村西矿山,实为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聂营镇羊角沟村,该公司设计规模为年开采45万吨铁矿石,采用地下开采分段矿房法、浅孔留矿法和房柱采矿法,井田面积约6.54km2,开采标高2469.97m至1749.97m。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12月11日由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晋环函[2012]2659号);近年来一直处于停建状态,2020年6月9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该公司矿山一采区地下开采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批复(晋应急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0〕4号);2020年6月23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40923583349510L001W),有效期至2025年6月22日。目前该公司处于基建阶段。 

  经调查,反映倾倒的矿渣为旧路拓宽时产生的废石,经代县自然资源局实地勘查,并根据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现状调查成果数据,羊角沟村西无耕地,不存在将矿渣倾倒在耕地的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代县林业局调查,废石堆放修建的道路两侧,对堆放废石处进行坐标点采集,并比对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发现该公司存在旧路拓宽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反映修建道路占用林地,举报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因代县林业局不具有林业调查资质,无法确定企业占用林地面积。现正在等待第三方进行实地调查,待出具调查结果后,代县林业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X2SX202105040021 

  举报忻州神达梁家碛露天煤矿存在严重问题:1、该煤矿日常生产存在严重的扬尘污染,几乎是遮天蔽日,扬尘漫天,但一有检查就暂停大部分生产,应付完检查就一切照旧。另外煤矿排土场随意堆放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矸石也存在随意倾倒,时不时还会自燃。2、该煤矿长期越界开采,侵占大量农田、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3、该煤矿开采严重污染破坏周边的地下水,造成水位严重下降,水质严重污染,但环保、水利部门视而不见。 

  忻州市河曲县 

  土壤大气生态水 

  1.反映的“该煤矿日常生产存在严重的扬尘污染,几乎是遮天蔽日,扬尘漫天”问题部分属实,但不存在违法排污行为。 

  2、反映的“但一有检查就暂停大部分生产,应付完检查就一切照旧”问题不属实。 

  3、反映的“另外煤矿排土场随意堆放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4、反映的“矸石也存在随意倾倒,时不时还会自燃”问题不属实。 

  5、反映的“该煤矿长期越界开采,侵占大量农田、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6、反映的“该煤矿开采严重污染破坏周边的地下水,造成水位严重下降,水质严重污染,但环保、水利部门视而不见”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案件检查组对该煤矿董事长及矿长、分管副矿长等人进行了谈话教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