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忻州市转办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批群众反映问题

  时间:2021-05-06        大    中    小     

  5月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涉及4县(市区),其中忻府区1件,代县3件,静乐县1件,五寨县1件。 

  5月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六批群众反映问题7件,涉及4县(市区),其中忻府区2件,代县2件,静乐县2件,保德县1件。

  5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七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涉及4县(市区),其中忻府区2件,代县2件,宁武县1件,河曲县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市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