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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31 大 中 小
忻环学组发〔2021〕1号
各分局分党组、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中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批准,现将《中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切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5月25日
中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
根据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举措及具体要求》(忻学组发〔2021〕6号)和中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实践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学组发〔2021〕4号)的安排部署,对标参照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做法,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市委四届十次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抓好以下“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
一、提高全市污水处理整体水平
针对全市污水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快推进云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尽快启动下茹越上游砂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强化忻州市污水处理厂、忻州监狱污水处理站、定襄县杨芳乡西营村、南兰台村污水处理站、上游砂河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全面检查七一路、云中路与梨花街口等污水截流井,对积存淤泥的箱涵及时进行清理。
牵头领导:宋小燕
完成时限:2021年底
责任科室:水生态环境科
二、打击漠视群众环境利益行为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污染企业执法监管,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解决侵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违法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忻州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加强与市住建、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健全完善“线上监管+线下执法”的长效管控机制,压实属地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和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牵头领导:王勇
完成时限:2021年底
责任科室: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持续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实现医疗废物转运处置100%全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情况100%全覆盖,坚守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阵地。同时,充分利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管理,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李秀萍
完成时限:2021年底
责任科室:土壤生态环境科
四、化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持续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特别是紧盯刚结束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诉求,切实落实首办责任制,确保初信初访办理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宋小燕、王勇
完成时限:2021年底
责任科室: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积极服务转型跨越发展
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梁宣林
完成时限:2021年底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