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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忻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6        大    中    小     

  忻环函〔2023110 

  关于落实《忻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执法部门: 

  为贯彻落实忻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忻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主要是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工作生态环境局发起,市城市管理局配合,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二、工作时间 

  2023年9月-10 

  、工作原则 

  (一)随机抽查原则。按照“双随机”要求,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工作模式。 

  (二)公正公开原则。原则上,现场检查要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住建部门参与,所属县执法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取证,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三)问题导向原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常见违法违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领域和检查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为推动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城镇污水处理厂要认真自查自改,如实填写附件2。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抽查中将对污水处理厂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各污水处理厂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双随机”监督抽查,落实好从业机构主体责任。 

  (二)完善监管机制 

  市生态环境、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要强化对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联合监管,在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的重点领域,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通过事先协商,确定抽查比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处理程序,各自选派监管人员共同参与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可视情节共同加派执法人员参与调查取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确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和处理程序,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严守工作纪律 

  监督抽查应遵守保密要求,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抽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四)做好宣传引导 

  结合部门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的计划和查处情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 焦彦卿 

  邮箱:xzswrfz@163.com 

  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姜振星 

  邮箱:xzcgjggk@163.com 

    

  附件:1.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2.忻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抽查方案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9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docx

    2、2022年度忻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抽查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