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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重点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21-01-26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函》。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我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深化我市“336”产业布局,聚焦“六新”突破, 进一步引导我市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差异化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协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重点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忻生态环保委〔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具体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结构优化工作,坚持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市)要牢固树立、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决落实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战略,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我市转型发展大局, 加快赋能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全力支撑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起草过程  

  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产业结构现状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初拟了《实施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审核。 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部分,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引导重点产业科学规划;三、严守生态空间保护底线;四、保护生活空间环境安全;五、保障新兴产业发展空间;六、推进传统产业布局优化。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市)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清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科学合理布局重点产业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膛出一条新路来”的重大历史使命。 

  (二)引导重点产业科学规划 

  科学规划重点产业。《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市)党委政府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好重点产业布局规划,适度超前谋划,确保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风险等因素,扎实做好规划环评工作。要科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市)在规划产业布局时应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促进我市工业布局优化、高质量发展。 

  (三)严守生态空间保护底线 

  推进产业布局与生态空间协调发展。《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结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重点河流谷地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黄河、长城、太行”旅游产业布局区,以及人居环境敏感区,严控重污染行业产能规模。 

  确保重点流域环境安全。《实施意见》要求严禁在汾河源头至我市出境河岸两侧各3公里范围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限期改造或者搬迁。黄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焦化、钢铁、化工等产业园和布局建设“两高一剩”行业项目。 

  (四)保护生活空间环境安全 

  确保生活空间环境安全。《实施意见》要求城规划区范围内严禁污染较重,以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理处置等高风险项目。现有污染较重和高风险项目要逐步搬迁退出。积极推进城镇周边新兴产业布局,发展清洁、低碳、绿色产业,实现“产城融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优化忻府区重污染产业布局。《实施意见》要求严控焦化产能。忻府区除已在工信部门备案或批准的产能外,不得新增焦化产能,要以资源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为抓手,谋求资源型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并精心打造新型煤化工产业,同时积极推进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转型提档升级“上大关小”技改项目年内启动,盘活焦化产业园区周边配套产业链。 

  (五)保障新兴产业发展空间 

  为“六新”产业腾出布局空间。《实施意见》要求,与城区、县城相邻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不得布局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和产能过剩项目,现有项目应逐步退出,为 “六新”产业腾出环境容量和布局空间。 

  优先安排新兴产业布局。《实施意见》要求支持各县(区、市)推动焦化、化工、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布局优化、提档升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转型升级重大项目,从污染物总量配置、环评审批、精准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六新”等项目集群化、智能化发展。 

  (六)推进传统产业布局优化 

  支持传统产业布局优化、提档升级。《实施意见》要求支持焦化、煤化工、钢铁等重大转型升级项目依托“一区多园”模式,在远离人口密集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区域布局建设。 

  鼓励传统产业实施“飞地经济”。《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市)应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鼓励传统产业采用“飞地经济”模式,向大气扩散条件好、环境承载能力强、人口密度低、经济欠发达、可以实现资源和产业互补,并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布局的区域转移。 

    

相关链接: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重点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