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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
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方面。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79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235号)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本局网站(以下简称“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 2020年,共发布信息3892条。其次通过“一报一台一网两微”(忻州日报、忻州电视台、市政府网站、本局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忻州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35条,“忻州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044条。
1、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
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了大气、水和土壤环境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忻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忻州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忻州市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在忻州城区及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工作动态等。
2、生态环境质量信息
(1)实时发布忻州市空气质量,每天发布“忻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按月发布了忻州市所辖14个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每月发布了忻州市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数据。
(2)每月公布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和通报,每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一报一台两网两微”及时发布了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
3、环保督察及执法检查信息
公开了忻州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了挂牌督办、行政许可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忻州市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暨监督帮扶实施方案和行动进展情况,公开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等信息,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4、公开了污染源监测结果
公开了忻州市2020年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废气和废水监督性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控日均值数据,公开了领取排污放可证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
5、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全文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及审批文件,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的审批意见。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后,由该单位公开。
(2)重点公开权责清单审批服务便民、行政许可事项的职权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和流程图等。加大了“信用山西”、“信用忻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信用信息。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公布了每季度“双随机”工作检查情况。
6、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发挥政府公报作用
编制并公开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网站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公报(内容包括污染减排情况)、环境状况公报(内容为忻州市环境质量、大气、水、土壤、声环境质量、农村环境质量和核辐射等信息)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公报等。
(2)公示了环境信访处理结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3)财务信息公开。公示了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预算批复和2019年决算批复,公示了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忻州市2018-2020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土壤专项资金项目、大气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信函邮寄申请公开2件,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申请公开5件。7件依申请公开中有6件已全部答复并公开,另外1件申请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责,已告知申请人向产生数据的相关单位申请咨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调整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印发了《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忻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忻环发〔2020〕70号)和《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忻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忻环发〔2020〕71号)文件。指导、引领各分局编制了《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目录》,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政策解读。在网站开通了政策解读栏目。2020年,以视频、图片和文字形式在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09条。公开了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组织开展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对水环境质量和环境执法等进行了解读,丰富了解读回应渠道。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网站、12369环保举报平台、忻州市12345政务热线(市长热线)和双微主动回应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举报案件情况,向群众征集了意见和建议。加强生态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回应,解惑释疑。
4、积极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内容,梳理了本单位公开服务事项,按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录入了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管理
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
我局网站于2017年底完成了集约化建设,2020年11月份完成了IPV6的改造。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办事),互动交流”三大版块,增设了3个专题专栏。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下,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2020年,网站的访问量为387847次。
2、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
2020年,每月和每季度向市政府上报网站统计报表和政务新媒体统计报表,每月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按要求做到了日发布、周统计、月报送和季度报送。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忻州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粉丝数2103,忻州生态环境新浪微博粉丝数937。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
充分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组的职能,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中,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加强网站平台的管理,对网站开展日常检查监测机制,完善信息常态化发布机制。对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等其他信息系统进行了安全自查、监测、整改等工作。做到专人维护、定期检查,确保各个信息发布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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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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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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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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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减11(划至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
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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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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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3 |
增16 |
13 |
行政强制 |
11 |
减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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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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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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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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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3 |
2192.3159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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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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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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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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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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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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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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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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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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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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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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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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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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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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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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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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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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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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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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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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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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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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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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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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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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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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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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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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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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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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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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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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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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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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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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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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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范围不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向深度发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积极开展宣传、组织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考评通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将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职责,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地方分局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