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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16)文件精神,编制忻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八个部分  

  一、概述  

  2017年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晋环督察〔201773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103)文件要求,积极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大信息发布更新力度,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考核监督。 

  我局按照科室职责,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将信息公开纳入了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中。 

  (二)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和管理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忻州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7〕16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7年12月初完成集约化建设,新网站上线后,主要有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办事互动交流”三大版块,完善了各项网站服务功能和内容加强了网站政民互动和网站办事栏目建设,归并整合了同类性质的栏目,优化了网站页面设置功能,增设了部分专题专栏内容。2017年10月份,环保部开通了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管理共享平台后,我市通过该平台上报并公开了火电企业污染监测信息。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一台一报一网”(忻州电视台、忻州日报、忻州市政府网)的作用,设置专题专栏,公开报道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情况。印发了《忻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四)加强了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在网站设有“局长信箱、网上举报、网上调查、在线咨询、访谈直播、征集意见、回应关切和政策解读”栏目。利用网站和政务微博主动回应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公开了相应的信息,公开了我局政策法规性文件及部分文件的解读、2017年直接承办的群众举报案件情况。向群众征集了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答复,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通过忻州市环保局网站(以下简称“局网站”)政务微博(人民、新浪、腾迅、新华)市政府网站、市档案局资料查阅室、信用信息公示网、“六•五”世界环境日和局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展板、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从2017年1月1 日到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6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条, 占总数2.7%;政策法规类100条,占总数7.31%;工作动态类235条,占总数17.17%,环境管理业务和行政职能类970条, 占总数70.85%;决策类信息27条,占总数1.97%。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将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在首页设置了相关 

    1、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 

   10月31日下午,我市召开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主要目标、基本思路、主要措施、配套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等。12月21日下午,再次召开了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就忻州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机制体制、措施做法、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阶段性通报。我局网站发布了相关信息。 

  2、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网站首页“污染源环境监管“栏目设有“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8大栏目26个子栏目,公开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等信息 

  (1重点污染源公开了2017年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2污染源监测公开了忻州市2017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和未开展原因等信息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报。 

  (3总量控制公开了2017年忻州市国控省控企业名单和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4污染防治公开了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公报、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和重金属企业名单等信息。 

  (5排污费征收公开了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费征收情况。 

  (6监察执法每天公布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控数据,2017年信访投诉处理结果。 

  (7行政处罚2017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9件。 

  (8环境应急公布了忻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公开了今年1月20日静乐县发生的太佳高速静乐县境甲醇罐车泄漏事件和2月19日静乐窑会村粗苯罐车侧翻泄漏事件。 

  3、加大重污染天气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实时发布公开力度,公开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各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1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2017年1月3日、1月14日、1月17日、2月3日、2月6日、2月14日、55日、分别发布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的通告》11月3日,发布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公告》,11月25日,12月1日、12月8日和12月21日等发布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告》,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和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2)公开了大气、水和土壤行动计划等信息。 

  3)每天公布“忻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 

  4)实时发布忻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时间周期为1小时,指标包括SO2、NO2、O3、CO、PM10和PM2.5的1小时平均,以及O3的8小时滑动平均和PM10、PM2.5的24小时滑动平均,共计9个指标。 

  5)每月发布了忻州市各县(市、区)当月及累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4、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1每周公开了“忻州市万家寨水库地表水信息 

  2)每月公开了饮用水地下水水质信息。 

  3)在环境状况公报中公开了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5、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监测信息。 

  2013年9月份以来,在局网站开通了“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栏目。2015年9月,建成了“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 

  2017年公开了我市29家重点监控企业(国控和省控)的基础信息、监测方案和监测年度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公开了污染源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6、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实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 

  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境应急”栏目,公开了环境应急信息。 

  (二)其他环境信息公开 

  1、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信息。 

  (1)全文公开了新建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信息、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及审批文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2)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信息。 

  2、公开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公报、环境状况公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公报等信息。 

  环境统计公报中,公开了总量减排情况 

  环境状况公报中,公开了忻州市污染减排情况、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环境农村环境质量和核辐射等信息。 

    3、加大了核与辐射安全和审批信息,部门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在网站分别开通了核与辐射、财务公开等栏目公开了核与辐射环评审批和安全监管信息,我局及各下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和部分招投标采购信息(主要在财政部门的采购网站上发布)。 

  4、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前和竣工验收前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5、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一台一报一网”(忻州电视台、忻州日报、忻州市政府网)的作用,设置专题专栏,第一时间报道、公示、曝光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数量、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处理结果、问责情况等信息;在忻州日报公布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真正做到了“以监督促整改、以公开促落实”。同时,每日将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督察的部署、动态、移交问题办理情况,通过简报形式及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省政府报告。 

    6、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信息公开 

  根据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从10月份开始,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首页开通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专栏,公开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忻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忻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的通知》、《忻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忻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定期公开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7、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职权清单等信息 

      在网站首页和在线办事栏目公开了行政许可和其他类的职权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和流程图等。 

  8、公开了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环保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监测统计、环境标准和执法检查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公开3通过网络和电子邮箱申请公开3依申请内容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重点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已全部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开展了多种咨询服务,除现场咨询查阅外,还通过政务微博、局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电话、邮箱等接听、接待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我局信息公开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大,公开数量不多,更新速度不够急时,还需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渠道和时效性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通过多种形式对单位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实施考评通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网上办事效率,加强投诉举报、咨询建议和依申请公开的反馈答复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发布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时 

  3、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除政府网站外,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各类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忻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