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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忻州市神达洁源环境科技集团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12-30        大    中    小     

  忻环审〔2024〕3 号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忻州市神达洁源环境科技集团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 

忻州市神达洁源环境科技集团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忻州市神达洁源环境科技集团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已收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论证报告》审查会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许可事项如下: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放地点和排放方式 

   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位于五寨县砚城镇坡底村,目前在用污水处理工程于2010年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12000m3/d,2020年进行了提标改造,现污水处理工艺为A2/O+MBR+消毒处理,2022年实施了扩建工程,扩建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2/O+MBR+消毒处理,本次入河排污口设置为在用和扩建共用规模为24000m3/d的入河排污口,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水主要来源是五寨县城建成区的生活污水,服务人口约7.6万人。2020年安装了出水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水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峤峪河,经2公里汇入清涟河,再经22公里入朱家川河,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及水质目标为地表水IV类。 

  同意你公司原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为经度:111.808515  纬度:38.933635;编号为:DA1409280001SH00;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 

  二、排放水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为城镇污水处理厂类型,设计处理能力876万吨/年(2.4万吨/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40mg/L、2mg/L、0.4mg/L,排放污染物总量限值分别为350.4吨/年、17.52吨/年、3.5吨/年,其余指标排放浓度限值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三、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五寨水净化有限公司中水为河道主要水源,入河排污口要严格执行《论证报告》中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强化运行管理,达标排放,保障朱家川河水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 

  四、规范化建设要求 

  达到《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要求。 

  五、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制定并落实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防控管理,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六、其他要求 

  入河排污口重新设置、变更、注销要参照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忻环发〔2024〕32号)执行。 

  经办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50-3122693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