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6 大 中 小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6号)要求,我局拟对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县进行了认真遴选,认为五寨县符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中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条件,建设指标基本完成。现推荐五寨县为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予公示。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