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1 大 中 小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和《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52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未编制上报《忻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二、整改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6〕69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和上报。
三、完成情况
我市已于2018年3月编制上报了《忻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