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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岢岚县和光同太阳能有限公司岢岚县 30MWp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时间:2020-05-26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岢岚县和光同太阳能有限公司岢岚县 30MWp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忻州市岢岚县岚漪镇井溢村东南约 2km 

岢岚县和光同太阳能有限公司 

山西晋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包括: 

(1)井溢 110kV 升压站工程 

①建设 1 台 31.5MVA 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户外布置,电压等级 110/35kV。 

②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3 回。 

(2)建设井溢 110kV 升压站~店坪 110kV 变电站 110kV 线路,线路长度 25.5km,采用JL/G1A-300/40 钢芯铝绞线,共用塔基 91 基。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噪声、扬尘、固废、废水、土地占用等。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 

 

工程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应当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场地采取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2)运行期 

投入运行后电磁环境均可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源安全监管科0350-3122687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30日(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