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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11月11日)

  时间:2019-11-11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山西雁阳繁峙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繁峙县柏家庄乡岳岩庄村一带新建繁峙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山西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逆变系统、箱变系统、220kV升压站及其相关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5846.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

2、严格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0.5m3/h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用水标准,用于电场和道路绿化洒水,冬季冰冻期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储存于150m3的集水池内,待冰冻期过后绿化使用。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电采暖,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应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设一座30m3事故油池,排油槽与事故池相连,须全部采用防渗漏结构;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或交废品回收单位处置;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等危废规范收集后暂存于10m2的危废暂存库,与废油一起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及外排,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电缆沟、项目场区及运输道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7、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辐射部分及场外出线线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0350-3122692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