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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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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生态环保委办函〔2025〕12号
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忻州市2025年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有关情况的通报》(晋环委办函〔2025〕19号),现将忻州市2025年1月地表水断面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断面设置情况
我市“十四五”期间地表水考核断面21个。其中国考断面14个,省考断面7个。
(一)国考断面
全市14个国考断面。黄河流域6个,分别是:汾河河西村(考核静乐县)、汾河川胡屯(考核宁武县)、黄河碛塄(考核保德县)、偏关河关河口(考核偏关县)、朱家川河花园子(考核保德县)、岚漪河雷家坪(考核岢岚县);海河流域8个,分别是:滹沱河下茹越(考核繁峙县)、滹沱河代县桥(考核代县)、滹沱河定襄桥(考核忻府区)、滹沱河南庄(考核定襄县)、牧马河陈家营(考核定襄县)、清水河坪上桥(考核五台县)、桑干河梵王寺(考核宁武县)、潴龙河杜里村(考核繁峙县)。
(二)省考断面
全市7个省考断面。黄河流域2个,分别是:汾河雷鸣寺(考核宁武县)、县川河禹庙(考核河曲县);海河流域5个,分别是:青羊河茨沟营桥(考核繁峙县)、滹沱河乔儿沟(考核繁峙县)、滹沱河笔峰村(考核繁峙县)、滹沱河泊水村(考核代县)、滹沱河界河铺村(考核原平市)。
二、断面水质状况
(一)国考断面
2025年1月水质情况:14个国考断面水质:川胡屯Ⅰ类,河西村、关河口、花园子、下茹越、杜里村Ⅱ类,碛塄、雷家坪、代县桥、南庄、坪上桥Ⅲ类,梵王寺、定襄桥Ⅳ类,陈家营Ⅴ类。
(二)省考断面
2025年1月水质情况:7个省考断面水质:雷鸣寺、茨沟营桥、乔儿沟Ⅱ类,笔峰村Ⅲ类,禹庙因断流无监测数据,泊水村、界河铺村因结冰无监测数据。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2025年1月,全市21个国、省考核断面,除禹庙、泊水村、界河铺村无监测数据外,其余18个断面,优良水质(Ⅰ~Ⅲ类)断面15个,比例为83.33%;Ⅳ类水质断面2个(梵王寺、定襄桥),比例为11.11%;Ⅴ类水质断面1个(陈家营),比例为5.56%。
14个国考断面,优良水质(I~Ⅲ类)断面11个,比例为78.57%;Ⅳ类水质断面2个(梵王寺、定襄桥),比例为14.29%;Ⅴ类水质断面1个(陈家营),比例为7.14%。
7个省考断面,除禹庙、泊水村、界河铺村断面无监测数据外,其余4个断面均为优良水质(I~Ⅲ类),比例为100%。
四、断面水质变化情况
2025年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恶化的断面是陈家营断面(去年Ⅲ类,今年Ⅴ类)。
五、工作要求
当前,为枯水期,河流承载能力降低,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入河排污口的监管,严格管控垃圾、畜禽粪污等各类污染物入河,特别是不达优良水质和水质不稳定断面控制单元的县(市、区),要坚决制止影响河流水质的一切行为,全力保障和改善断面水质。
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忻州市2025年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的通报(忻生态环保委办函[2025]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