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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大气办组织召开忻州城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协调会

  时间:2021-03-04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强化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忻州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2021年3月4日上午,忻州市大气办在市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忻州城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协调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董克、市城管、住建、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忻府区、开发区政府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解斌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通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王勇解读了《忻州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梁宣林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市大气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董克针对目前我市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的环境污染特点,对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赏罚分明,抓好落实,齐抓共管,全力扭转不利局面;二是细化标准,抓好管控;三是加大处罚,强化督办,对污染源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四是规范引导,确保成效,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密切注意污染物排放指标变化,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按照《忻州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20年10月1日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的《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成员单位于3 月8日至4月30日期间,对忻州城区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南至南环街,北至旭来街实施扬尘污染整治措施,以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裸露地面堆场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污染和城市道路保洁等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拆迁、土方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运输车辆等各类大气环境污染行为,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对忻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会议强调,一是各单位要全面认领任务,压实责任,做好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强化整改,充分吸取经验教训,补齐短板;二是落实空气质量保障,争取资金支持,做到清洁取暖全覆盖;三是落实责任,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遏制当前主要污染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持续改善忻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