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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时间:2023-03-27        大    中    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根据党的《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要求,于3月24日上午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会议前期分局党组制发专门文件,从总体要求、方法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并部署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和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应有准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吉文主持,党支部书记刘建军首先代表局机关党支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作了对照检查,支部班子成员接着分别进行对照检查。 

  党支部和党员都坚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支部成员和党员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结合个人自评、党员进行互评。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能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大家在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就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并虚心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对照、检查、提高”的效果。 

  在广泛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局机关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评出优秀党员8名,合格党员16名。 

  本次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分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 

  活动最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吉文同志作了总结讲话。他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本次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要求党支部委员会和各位党员要把这次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限时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大家,借本次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强劲东风,有力地促进本局各项工作,把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激发出来的热情,倾注和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前提,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