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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专项行动

  时间:2020-09-09        大    中    小     

  剑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

 

  9月8日下午,为进一步规范忻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加快推进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工作,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率,全面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岢岚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暨监督帮扶工作要求,忻州市生态环境岢岚分局联合县住建、县交通运输、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动员会,并开展整治工作。

 

 

  会议提出,一要严查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领取“二维码”信息采集卡、悬挂环保标牌。二要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严查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二维码”信息采集卡是否与环保标牌及机械铭牌相符; 三要严查“禁用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按《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排气烟度限值标准)执行。四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未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未悬挂环保标牌或“二维码”信息采集卡与环保标牌及机械铭牌不相符、“禁用区”以外机械进入“禁用区”内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会议强调,各部门一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召开联合会议,及时沟通,共享辖区企业信息,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认真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为强化联合执法效果,制定联合执法方案作为基础工作,结合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性质和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联合执法编组及执法方式,防止在执法过程中“打乱仗”。三是注重统分结合,提高执法效率。联合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依照职责,对相关领域进行检查后将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统一整理,形成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上报大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