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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四期机关讲堂

  时间:2024-05-20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5月16日,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第四期机关讲堂。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刘军主持并讲话。厅领导、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近5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讲堂。

  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崔建周主任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从《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认识体会、贯彻落实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全面解读,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分析,又有翔实典型的案例剖析,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和现实针对性,为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供了有力有效指导。

  刘军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积极主动参与,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更好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成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山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通过本次机关讲堂,使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有了更系统更深入的全面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效更好体现在增强党性、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