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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11-29        大    中    小     

环办监测函〔2023〕384号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我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以下简称综合站)遴选工作,现将第一批综合站名单印发你们,综合站标识牌制作要求附后。

  综合站在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中发挥“控制性”作用,主要任务是“样地监测、积累数据;天地一体、地面验证;发现问题、服务监管;专题研究、培养人才”。请各省级生态环境厅(局)进一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综合站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支撑服务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