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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05        大    中    小     

  忻环发〔2020〕56号 

关于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忻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管理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晋环土壤〔2019〕188号)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工作力度,落实责任部门,制定了专门考核工作方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现将我市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抽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产废企业申报情况 

  2020年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共申报产废企业242家(含一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 

  二、抽查工业产废企业考核情况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晋环土壤〔2019〕188号)要求,我局2020年1月8日印发了《忻州市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忻环发〔2020〕1号),并于2020年7月-9月对全市76家工业企业和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其中65家工业企业,54家考核达标(包括1家经营单位考核达标),11家基本达标;医疗机构11家,其中10家考核达标,1家基本达标,抽查达标率达84.2%,基本达标率15.8%。 

   三、存在的问题 

  1、产废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瞒报、漏报数量、种类的现象;2、未在显著位置粘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3、危险废物储存台账记录不全;4、贮存场所不规范、标识不规范、制度不上墙、责任不到人;5、未编制危废突发应急预案、未组织应急演练;6、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等。                                               

  四、督查考核结果 

  此次考核对全市15个县(市、区)涉及产废的部分企业进行了抽查考核(除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之外),评为A级的有河曲县、岢岚县和原平市,评为C级的有代县、繁峙县和开发区,其他县为B级。(详见附件3)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分局接到通报后,对市局抽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 

  联 系 人: 王希成  张晓瑞   

  电子邮箱:xzhbgf@163.com 

  附件:1、《忻州市2020年各县(市、区)产废企业考核情况汇总表》 

  2、《忻州市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3、《忻州市2020年各县(市、区)产废企业考核情况评级表》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4日  

 忻环发〔2020〕56号危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