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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时间:2017-06-17        大    中    小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22号

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的整体水平,我部制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现予发布。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