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6 大 中 小
环办标征函〔2023〕3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核电厂液态流出物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李飒、马磊
电话:(010)65646036、65646035
传真:(010)65646904
邮箱:lisa@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
3.《核电厂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抄送: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