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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征求意见稿)》等11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9-26        大    中    小     

环办标征函〔2021〕29号

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征求意见稿)》等11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等11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7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许鹏军

  电话:(010)65646255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传真:(010)84943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邮政编码:100012

  邮箱:wry@cnemc.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征求意见稿)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征求意见稿)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征求意见稿)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征求意见稿) 

  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 

  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陶瓷工业(征求意见稿) 

  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陶瓷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征求意见稿) 

  1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征求意见稿) 

  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征求意见稿) 

  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征求意见稿) 

  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砖瓦工业(征求意见稿) 

  2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砖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