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私设生猪屠宰场并未取缔,环境污染仍在继续!!就是这样的“杜绝”法吗??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0-04-01 | |
信件内容 | 静乐县鹅城镇西坡崖村和上店村交界旧卫生院往里20米的私设生猪屠宰场污染环境问题,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于2020年3月25日的调查报告已答复,但实际情况是:截至2020年4月1日该屠宰场仍没有取缔,屠宰设施也并未拆除,生猪屠宰“如火如荼”,至少6家屠宰户每日仍旧在此至少屠宰十数头未经任何检疫的外来生猪,产生大量污水污物,宰猪废物臭气熏天,锅炉烧煤烟尘不断,宰猪噪声不绝于耳,等到夏季蚊虫必然如去年夏季一样大量滋生,四处“流窜”,路上、附近居民家中经常发现蛆,环境污染一仍其旧。该屠宰场仅附近50米就住有多户村民,西坡崖村与上店村更是紧邻,住户集中,村民怨声载道。另外,调查报告中显示“该屠宰场归村民刘平子所有”,实际情况是:刘平子现年已经80多岁高龄,根本没有能力经营、也并不是该屠宰场的所有人,该屠宰设施实际归其儿子其中一个屠宰户与其他屠宰户共有屠宰场地归村集体或国家所有,并没有出让给个人使用,故属于私自占用。“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静乐县由于食品公司关闭,生猪及猪肉制品检疫缺失,一年以来静乐县市场上所售卖猪肉一半以上来自上述这个私设屠宰场,静乐县人民怎能安心放心?!希望这次反映能得到重视和切实落实,真正取缔该屠宰场。不然我相信,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我向总理说句话”板块会听到这些“民间疾苦声”的。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0-04-24 |
回复内容 |
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静乐县鹅城镇上店村私设生猪屠宰场死灰复燃污染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报告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9日,静乐县人民政府接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察室转办“静乐县私设的生猪屠宰场并未取缔,死灰复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案件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分管领导责成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市场局、鹅城镇联合执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内容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连续接到媒体反映“静乐县私设的生猪屠宰场并未取缔,屠宰设施也未拆除,产生大量污水污物,屠宰废物臭气熏天,锅炉烧煤烟尘不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问题的舆情,此问题系重复举报,必须引起你县政府的高度,防止屡纠屡犯。 二、调查情况 经联合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15日上午11时现场调查发现:静乐县鹅城镇西坡崖村与上店村交界处的私设生猪屠宰场,(该屠宰场已由鹅城镇人民政府取缔)有运行迹象。经执法人员通过询问附近居民,镇政府和生态分局取缔后仍有人在偷偷进行屠宰活动。农业农村局执法队确认了7名行为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当事人表示愿意终止生猪屠宰行为,并自行取缔私设的屠宰点,同时签订了生猪屠宰承诺书。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7名当事人自行拆除了生猪屠宰设施并恢复现场原貌。 三、调查结论 1、举报人所举报死灰复燃情况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2、根据静乐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相关批示,联合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屠宰场进行彻底取缔。 3、经电话回访举报人,举报人表示对取缔结果比较满意。 4、责成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市场局、鹅城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屠宰场的日常巡查,杜绝死灰复燃情况发生。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