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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附近是否可以开设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露天储煤厂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3-27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义门镇王家墕村有一处露天 储煤厂,在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却常年露天组织经营生产,储煤厂位置距离村里的住户不到一千米,每当储煤厂经营生产的时候,破碎煤炭的机器运转起来,整个村庄乌烟瘴气,煤尘遍布村里的每个角落,村民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村民苦不堪言,多次向当地环保局投诉无果,储煤厂依旧正常运营,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不顾村民的死活,望有关部门彻查此煤厂,希望村庄的半边天能够亮起来,村民的生活也不在被黑色煤尘笼罩。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4-23
回复内容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关于“义门镇王家墕村储售煤场”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接到市局监察办转办的关于“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义门镇王家墕村有一处露天储煤厂污染环境”的案件转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派出执法人员于4月7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保德县义门镇王家墕村露天储煤厂属于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是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采区的原煤存放点。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保德县义门镇梁家村,该公司由保德县宜和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保德县富宏矿业有限公司和保德县长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整合而成。整合后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采用露天开采。2011年6月3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940号)出具了关于该公司0.9Mt/a露天煤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6年1月25日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忻环验字〔2016〕09号)出具了关于该公司0.9Mt/a露天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2018年1月10日保德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备案编号:1409312018012。2019年11月19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对该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000059988899XG001P。
    (二)现场检查情况
    1、该公司位于王家墕村原煤堆放场地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
    2、未发现有破碎机运营。
    二、处理处罚情况
    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以(保环责改字〔2020〕8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1、停止违法行为。2、厂区内露天堆放的原煤要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原煤露天堆放。3、禁止使用破碎机破碎原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污染。4、厂区及道路要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
目前该公司堆放的原煤已采取了沙网苫盖。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