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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政办函〔2019〕107号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忻州城区及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开展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的通知
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晋北区域(大同、朔州、忻州)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清单》(晋气防办〔2019〕13号),有效解决忻州城区大气污染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我市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在忻州城区及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忻州城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定襄县、原平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6%;重污染天数定襄县减少2天、原平市巩固改善。
二、总体思路
坚持统一领导、区域联防、分片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别牵头负责忻州城区顿村片区、市政府片区、开发区片区禁煤区、禁燃区巡查督查工作,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成立行动组同步开展所辖区域巡查,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行为,全面改善忻州城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三、机构职责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忻州城区及忻府、原平、定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武宪堂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崔向松 忻府区委书记
董 克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连生 市住建局局长
刘云飞 市城管局局长
张生明 忻府区政府区长
马志强 原平市政府市长
王建峰 定襄县政府县长
马新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梁宣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培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高宏波 市城管局副局长
贾俊利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明祥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
杨占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德华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
高丽萍 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
王 勇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
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马晓玲 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四个巡查组、三个行动组和一个案件组(督查组)。
(一)办公室(宣传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数据汇总、情况通报、宣传报道、会务组织等工作。
主 任:梁宣林(兼)
常务副主任:武耀斌 市生态环境局监察办主任
副 主 任:冯志强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六科科长
段祥云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副队长
办公室下设两个小组:
1、综合小组
组 长:段祥云(兼)
成 员:王 煜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吕彦红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徐艳星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张宏伟 忻州环境监测中心自动室负责人
2、宣传小组
组 长:庞俊平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曾江辉 忻州电视台记者
张剑雄 忻州日报社记者
(二)巡查组:主要负责忻州城区禁煤区指定范围内的巡查和巡查范围外禁煤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督查工作,对禁煤区指定范围内大气污染行为进行监督防范和查处打击,对巡查范围外禁煤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通报忻府区人民政府查处。
巡查和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违反各级政府发布的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相关规定的行为;(2)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及其他露天用火行为;(3)在明令禁止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旺火的行为;(4)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行为;(5)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行为;(6)其他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1、顿村片区巡查组:主要负责忻州城区东至七一路,西至牧马路,南至龙翔街,北至旭来街禁煤区的巡查工作;负责梨花街以北巡查范围外禁煤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督查工作。
组 长:王 勇(兼)
副组长:赵志浩 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副处长
班建军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党委委员
张 军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四大队大队长
成 员:段林河 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处长助理
刘玉明 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职工
段希田 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职工
石彦杰 秦城乡副乡长
梁海斌 秦城乡顿村党总支书记
张建林 秦城乡河拱村党支部书记
营文斌 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其他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抽调。
2、开发区片区巡查组:主要负责忻州城区东至北同蒲铁路线,西至建设路,南至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禁煤区的巡查工作;负责和平街以北,梨花街以南巡查范围外禁煤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督查工作。
组 长:高宏波(兼)
副组长:卢明田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李贵廷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梁明伟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郜慧勇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大队大队长
成 员:彭乾文 播明镇武装部副部长
马志伟 忻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部副部长
李 捷 忻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部干部
郝 元 忻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部干部
王卯生 长征街办事处公园东街居委会主任
赵永胜 播明镇大檀村党支部书记
曹生会 播明镇符村党支部书记
李计田 播明镇小檀村党支部书记
李彦鹏 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其他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抽调。
3、市政府片区巡查组:主要负责忻州城区东至北同蒲铁路线,西至建设路,南至健康街,北至和平街禁煤区的巡查工作;负责和平街以南巡查范围外禁煤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督查工作。
组 长:高丽萍(兼)
副组长:朱新利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郭卫东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大队大队长
成 员:周小牛 长征街办事处长东居委会主任
董树庭 新建路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副主任
朱红爱 长征街办事处建北居委会干部
郝建华 新建路办事处匡村村委会工作人员
姜玉明 新建路办事处匡村村委会工作人员
郝国帅 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其他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抽调。
4、道路交通巡查组:负责对未进行硬密闭改造且没有通行证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查处扣押,严禁上路行驶;对建成区以及各道路出入口车辆进行管控,特别是要严厉查处散煤运输车和农用柴油小货车、老旧车等排放不达标的各种机动车辆。
组 长:杨占岗(兼)
副组长:赵献民 市交警支队副调研员
张元亮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项建军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
刘尚荣 市车管所所长
付未平 市交警支队指挥部中心主任
张晋兰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李志峰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杨振华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大队长
刘文生 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队长
张卫国 市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大队长
马 旭 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大队长
(三)行动组:主要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巡查工作,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防范和查处打击:(1)违反各级政府发布的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相关规定的行为;(2)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及其他露天用火行为;(3)在明令禁止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旺火的行为;(4)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行为;(5)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行为;(6)其他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1、忻府区行动组:负责忻州城区巡查组巡查范围外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巡查工作,并配合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对各类污染大气的行为进行监督防范和查处打击。
第一组长:崔向松(兼)
组 长 张生明(兼)
副 组 长:宁康平 忻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利民 忻府区政协主席
安亮东 忻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武耀东 忻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史万中 忻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鹏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忻府分局长
闫秀斌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
孙晓磊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
刘明祥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
王素霞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
成国栋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蔡志炯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彭 冬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史勇全 忻府区政协副主席
杨德华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
成 员:李文海 忻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贵怀 忻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金良 忻府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彦龙 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局长
卢红卫 忻府区住建局局长
宗 德 忻府区交通局局长
赵引平 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坤 忻府区工信局局长
郭春宝 忻府区秀容办党工委书记
张晋荣 忻府区新办党工委书记
周越宏 忻府区长办党工委书记
张 文 忻府区播明镇党委书记
杨剑春 忻府区秦城乡党委书记
范建斌 忻府区东楼乡党委书记
刘晋东 忻府区解原乡党委书记
周玉田 忻府区兰村乡党委书记
班建军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党委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行动组下设4个片区巡查组。
(1)第一片区巡查组:负责播明镇、秦城乡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范围的巡查工作。
第一组长:宁康平(兼)
组 长:孙晓磊(兼)
王素霞(兼)
副 组 长:杨剑春(兼)
张 文(兼)
王建伟 秦城乡乡长
秦 伟 播明镇镇长
成 员:王贵宏 播明镇人大主席
朱 靖 秦城乡副乡长
贾建勇 区交通局副主任科员
张 凯 区运管所稽查大队大队长
崔全军 秦城乡环保站长
赵青华 秦城乡派出所所长
林 勇 播明派出所指导员
赵效文 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
王春光 区运管所稽查队队长
张 屹 区运管所稽查队队长
赵 飞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民警
其他成员为涉及范围内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主任。
(2)第二片区巡查组:负责长征街办事处、东楼乡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范围的巡查工作。
第一组长:杨利民(兼)
组 长:史勇全(兼)
副 组 长:周越宏(兼)
范建斌(兼)
王万荣 长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建勇 东楼乡乡长
成 员:王清元 长征路办事处副主任
王 誉 东楼乡副乡长
边俊虎 长征路派出所所长
翟宏海 七一北路派出所所长
王国樑 东楼乡派出所所长
杜瑞荣 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
郝志强 和平路市场所副所长
刘尚智 长征路市场所干部
刘国芳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民警
其他成员为涉及范围内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主任。
(3)第三片区巡查组:负责新建路办事处、解原乡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范围的巡查工作。
第一组长:安亮东(兼)
组 长:武耀东(兼)
闫秀斌(兼)
副 组 长:张晋荣(兼)
刘晋东(兼)
陈 翀 新建路办事处主任
杜尚贤 解原乡乡长
成 员:魏宪元 新建路办事处组织委员
吴翠萍 解原乡主任科员
石 强 七一南路派出所所长
田开喜 新建路派出所所长
张建军 解原乡派出所所长
杜海红 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
连树杰 秀容市场所副所长
冀彦平 新建路市场所干部
高 帆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民警
其他成员为涉及范围内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主任。
(4)第四片区巡查组:负责建成区秀容办事处、兰村乡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范围的巡查工作。
第一组长:刘明祥(兼)
组 长:史万中(兼)
副 组 长:卢红卫(兼)
郭春宝(兼)
周玉田(兼)
陈卫民 秀容办事处主任
赵虎平 兰村乡乡长
成 员:张文田 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王未平 秀容办事处副主任
段利光 兰村乡副乡长
任 政 南城派出所所长
王云锁 兰村派出所所长
于利民 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
王纳新 区住建局监管科科长
赵瑞峰 区住建局执法室主任
王英正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民警
其他成员为涉及范围内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主任。
2、原平市行动组:负责原平市辖区范围内的巡查工作,对各类污染大气的行为进行监督防范和查处打击。
组 长:王 彤 原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建瑞 原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柱 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局长
成 员:贺 毅 原平市住建局局长
丁美才 原平市工信局局长
刘海生 原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国梁 原平市交通局局长
赵一初 原平市市场局局长
赵海平 原平市能源局局长
王根田 原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申保华 原平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晓波 原平市南城办事处主任
王晓峰 原平市北城办事处主任
贾贵军 原平市新原乡乡长
樊全红 原平市西镇乡乡长
岳赛文 原平市解村乡乡长
3、定襄县行动组:负责定襄县辖区范围内的巡查工作,对各类污染大气的行为进行监督防范和查处打击。
组 长:宋海平 定襄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兰 冰 定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人
薄彦甫 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负责人
成 员:张成伟 定襄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耐田 定襄县住建局副局长
邢立柱 定襄县农委执法大队队长
樊 剑 定襄县交通局公路站站长
梁新平 定襄县交警队主任科员
张全斌 定襄县电视台记者站站长
刘小苗 定襄县新闻办副主任科员
刘 跃 定襄晋昌镇副镇长
丁世杰 定襄河边镇武装部部长
闫建凯 定襄宏道镇副镇长
崔贵林 定襄蒋村乡工会主席
梁俊利 定襄神山乡副主任科员
李建华 定襄南王乡副乡长
张海峰 定襄杨芳乡副乡长
梁睿敏 定襄季庄乡副乡长
王補宏 定襄受禄乡副乡长
(四)案件组(督查组):负责对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和重要案件的查办等工作。
组 长:马晓玲(兼)
副组长:殷小哲 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政委
成 员:邢柳军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刘晓峰 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郝怀壁 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主任科员
赵 峰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民警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巡查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本片区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查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各行动组所在辖区行政负责人为各自区域内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动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片区大气污染行为实施有效防范和依法查处。
(二)强化查处。各巡查组、各行动组要建立有效的查处机制,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依法对各类大气污染行为进行监督防范和查处打击,并依法进行经济处罚。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加强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各巡查组和各行动组都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后,尽快查处。
(四)落实投入。各巡查组牵头单位和各行动组所在地政府负责本组的工作用车,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五)强化问责。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管控措施。市政府将根据督查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