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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时间:2019-12-05        大    中    小     

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2019年第11号

 

太原、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气象数据以及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相关部门会商预测,12月5日,受偏南气流影响,扩散条件转差; 6日,地面均压场,扩散条件一般,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可能出现轻至中度,短时重度污染过程; 7日-9日,地面均压场,污染物持续积累,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PM2.5峰值浓度可达180-250微克/立方米; 10日,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有利,污染过程结束。目前,运城、临汾、晋城已启动预警,请太原、晋中、阳泉、长治和忻州“1+30” 区域、吕梁“1+30”区域于12月5日18时--12月9日24时采取黄色及以上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积累,减轻重污染程度,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

  一、将应急减排要求及时通知到相关县(市、区)和企业。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散煤、重型柴油货车、建筑工地管控,适时采取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切实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会商研判,适时加严应急减排措施。

  四、12月5日20时前将预警启动情况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