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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石油分公司五寨新建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时间:2018-02-11        大    中    小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石油分公司五寨新建加油站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设施和要求。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五寨新建加油站位于五寨县县城新建路。本加油站总投资120万元。本加油站共设5只地埋储油罐油罐,其中汽油储油罐2个30m³,柴油储油罐3个30m³;6台单枪式加油机为二级加油站加油站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11年8月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1年10月取得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

三、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完成情况

表1   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类型

排放源

主要污染物

环评要求

实际完成情况

废气

储罐加油机

非甲烷总烃

采用地埋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

采用地埋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并配套油气回收装置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SS、氨氮

全部排入五寨县城市污水管网

大部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一部分用于加油站绿化和抑尘洒水

固废

办公区

生活垃圾

运至当地政府规定的垃圾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置

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

加油机

噪声

优化设备选型,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已完成

其他

环境风险:按消、加油站防火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并采取防火、防爆、防雷、抗震等措施,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几率,保护工作人员及周围居民的安全。(按要求建设了防火、防爆措施)


表2    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序号

环评审批意见

完成情况

1

各类油品的非甲烷总烃气体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的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执行了环评批复

2

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采取有效减噪措施。

执行了环评批复

3

防止成品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免扩散到大气中,污染大气环境。

执行了环评批复

4

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管网。

大部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一部分用于加油站绿化和抑尘洒水

5

生活垃圾及时填埋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论

1、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值为3.44mg/m³,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4.0mg/m³满足标准要求

2、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6.8dB(A)、夜间47.3dB(A),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满足标准要求。

  五、结论

加油站环境保护设施完好,手续齐全,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所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建成环保设施符合设计、施工和使用要求,并能够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环境状况,对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采取进一步的治理措施。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石油分公司五寨新建加油站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