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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10月14日)

  时间:2019-10-14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太行板块旅游公路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境砂河至石咀乡(张先生沟--光明寺)段 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境内砂河镇至石咀乡(张先生沟--光明寺)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防护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等

 

建设规模:路线长度23.5348km,路基宽度7.5m,设计行车速度30km/h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村庄现有污水收集设施收集,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程弃渣用于道路回填,生活垃圾依托沿线村庄现有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所需混凝土、沥青全部外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道路两侧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道路沿线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养护等降噪措施,确保沿线声环境质量达标。

3、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2 华润原平云中山二期50MW风电项目(变更) 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大牛店镇、崞阳镇、轩岗镇一带 华润新能源(忻州)风能有限公司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6台单机容量3MW和1台单机容量2MW的风电机组及箱变、主变、集电线路、进站道路及施工检修道路及其相关的公用、依托和环保工程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按《报告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禁止顺坡倾倒。

(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等危废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20m2危废暂存间内,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现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其它要求仍按照原原平市环境保护局原环函〔2017〕168号文件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0350-3122692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