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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9月10日)

  时间:2019-09-1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繁峙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繁峙县向阳北路(原华林商场) 繁峙儿童医院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共2500m2,设置床位50张  1、认真落实施工期拆除及装修产生的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拆除现场采取水雾喷洒、湿式作业,拆除固废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严格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设置10m3的事故水箱,食堂废水经5m3隔油池处理后与洗衣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处理能力为1.0m3/h,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繁峙县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取暖采用市政集中供热,利用建筑物内现有供暖设施,非采暖期使用空调供暖,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化粪池及各污水处理池采用封闭罐体,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食堂以天然气为燃料,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靠近向阳北路一侧声环境敏感房间采用隔声窗;供电设施及泵类等易产噪设备应设

置于室内,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并远离病房设置;加强入院车辆行驶管理,禁止鸣笛,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医疗垃圾分类收集经消毒处理后暂存于7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内,上报药检部门,在监督下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塑料袋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先消毒处理后用桶密封保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煎药渣、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6、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医疗辐射部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0350-3122692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2日(3个工作日)